中国发布丨四部门:探索建立刑事二审"繁简分流"机制 稳步提升二审开庭率-凯发k8娱乐登录k8凯发下
中国网9月12日讯(记者 张艳玲)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促进提高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专项工作的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促进提高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专项工作。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以及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近年来,受疫情防控、办案任务繁重等因素影响,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总体不高,社会各界对此普遍关注。今年以来,各地法院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提高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截至8月31日,河南、陕西、湖南法院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同比提高超过75%,福建、重庆、黑龙江法院同比提高超过50%,北京、江苏、浙江、甘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院同比提高超过10%。
为进一步推动提高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两高两部”决定就此开展专项工作。
刑事二审案件的审理方式关乎二审程序功能的发挥和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各环节所起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当事人、辩护人的合法权利,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通知》要求,各地要剖析影响二审开庭率的原因,采取有效举措,消减影响二审开庭的不利因素,确保二审开庭率稳步提升,并探索建立刑事二审“繁简分流”等机制,提高审判质效。人民法院应当为检察人员、辩护律师阅卷、参与庭审提供便利条件,充分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检察机关应依法及时查阅、调阅案卷材料,依法出庭履行法定职责。司法行政机关要指导辩护律师依法出庭行使辩护权,提升辩护质效。对于被告人人数较多、多地羁押的案件,人民法院要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公安监管部门积极支持配合。
编审:蔡晓娟